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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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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DA将公开九大类政府信息

    ■驻京记者 王丹
      

      本报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将主动公开九大类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SFDA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

      

      在5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是指国家局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将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法规文件、公告通告、规划计划、综合管理、基础数据、行政许可和最新动态九大类政府信息。其中公告通告包括:质量公告、违法广告公告、药品GMP认证、GSP认证、药品不良反应通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GLP认证、GAP检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医疗器械注册证延期等。综合管理包括:招标采购、应急管理、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药监统计、教育培训、执业药师和专业技术干部管理、行政复议。基础数据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数据。以上这些信息主要通过SFDA政府网站公开,同时,一些信息会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5月1日起受理申请

      

      按照《条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SFDA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除了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SFDA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据介绍,自5月1日起,SFDA开始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国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并及时组织处理。

      颜江瑛介绍说,按照《条例》的规定,下一步要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9月底前研究制定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动有关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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